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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大厅建设方案

文字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0日 10:27:24


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方案

 

根据湘教通〔2015298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指导规范《附件二高等学校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指导规范(试行)》要求,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主要包含:办事指南、政策咨询、信息公开、投诉受理、舆情反映等功能,根据本标准规范建设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教育阳光服务网络管理平台,实现校内教育阳光服务事项在线管理。同时与全省平台进行数据接入,实现校内平台与全省平台的数据交换,既满足学校个性化管理需求,也纳入全省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的监督考核、统计分析。

一、项目运行环境

Window server 2008

系统架构:

B/S结构

JAVA

浏览器支持:

兼容所有主流浏览器

SQLSEVER 2008

深层技术:

SSH框架技术


二、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页面设计

1.大厅首页

学校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首页左上角中文名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前面添加全省教育阳光服务中心LOGO及学校教育阳光服务受理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网上大厅首页下方提供省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的链接及微信二维码。

2.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首页需提供咨询、投诉的图标、按钮(或其他形式)以及办理结果的反馈窗口。

3.前台页面设计与学校门户网站相匹配,美观大方、色调清晰,公众用户在前台可以提交问题事项和查看事项办理进度。

三、功能模块建设

五大功能模块:办事指南、政策咨询、信息公开、服务(投诉)受理、舆情反映;同时,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预留窗口。

(1)办事指南

①链接到学校门户网站上已系统梳理并公布的一级栏目或二级栏目的内容;

②能够上传其他的办事信息(根据学校对阳光服务大厅栏目的具体需求)。

(2)政策咨询

设计制作政策咨询问题分类,师生公众可直接在网上大厅进行事项咨询。网上大厅按照分类规范,导引师生公众精准提交问题,通过网络平台提交(或阳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转办)给对应部门进行处理,最后在网上大厅反馈处理结果。最终处理结果及问题可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考量综合决定是否对外公开。

(3)信息公开

该模块直接链接到学校门户网站上已系统梳理并公布的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及子栏目,方便师生公众可以快速地查找自己需要的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文件建设意见,不独立于本单位门户网站之外重新建设“信息公开”模块。

(4)投诉受理

根据文件规范要求设计制作投诉问题分类,师生公众可直接在网上大厅进行投诉。网上大厅须按照分类规范,导引师生公众精准提交投诉分类,通过网络平台提交(或阳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转办)给对应部门进行处理,最后在网上大厅反馈处理结果,最终处理结果及问题可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考量综合决定是否对外公开。

(5)舆情回应

舆情反映主要受理师生公众对社会上涉及学院舆情的上报、反映,为学院在正常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基础上建立一套“人网”补充,弥补可能存在的疏漏,确保尽可能全面周详地掌握舆情动态,提早预警和科学处置(该模块暂未开发)。

四、省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平台数据接入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教育厅要求,制定学校可行的数据接入方案。既能确保本校阳光服务能够与省阳光服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全省阳光服务数据共享,又能满足学校的具体实际要求。

五、阳光服务平台基本功能

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可受理师生公众咨询投诉、申请办理的各类服务事项,可实现统计分析等在线管理,其中问题事项分为:咨询建议类、办理申请类、表扬批评类、举报投诉类等四类(问题类型可自行修改),提交问题事项后即生成受理单号。服务中心在受理提交的问题事项后,对受理内容进行整理、登记并批转有关部门阅处,处理部门在收到事项后限期办结完毕并予以回复。公众用户凭受理单号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不评价默认为好评)。提交到平台上的所有问题事项,须经后台系统进行设置是否公开,方能面向公众公开。

警示灯功能:教育阳光服务事项受理期限为3个自然日,办理反馈期限为15个自然日(自人民群众网上提交或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时起),各种亮灯标准如下:

绿灯

黄灯

红灯

1-2个自然日内提交部门开始受理

3个自然日起提交部门仍未受理

4个自然日起提交部门仍未受理

1-12个自然日内办结反馈

1215个自然日内办结反馈

超过15个自然日办结反馈,或仍未办结反馈

一般事项

特殊事项

终止事项

5个自然日

10个自然日


       一般事项延期:因某些客观原因而延长办理时间。

特殊事项延期:因事项复杂、涉及部门较多等原因而延长办理时间。

终止事项延期:因事项复杂、用户反复多次申请办理未果、用户不接受办理结果等原因而提请终止办理。

评价功能:事项办理完毕后,用户可以凭受理单号在问题事项办结完毕的5天内进行评价,评价项目有效率、态度、质量,总体评价分三个等级:好评、中评、差评。不评价默认为好评。评价结果设置为仅服务中心和用户凭受理单号查看,其他人员均为不可见。

统计功能:定期对受理的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可按受理单位、事项类型、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也可以对所有办理的事项进行导出存档并打印,以便进行相关工作考核。


        信息发布功能:
在前台留有一定的栏目,可定期发布教育阳光服务事项的通知或新闻。

系统设置:所有部门名称和窗口名称、办理事项名称都要求可以在后台进行设置。可以为各部门设置管理账号和密码。网站后台方便快捷的对栏目进行管理(添加、删除、修改);网站管理员可以对用户进行管理,对角色进行管理等操作以及部门管理、用户管理、角色配置、权限配置等;

六、留言功能详细介绍


        显示留言 :
在进入阳光服务平台首页可以看到所有用户发布的信息,并以不间断滚动的形式展示,给用户一个良好的视觉效果。点击每个信息的主题(标题)可以查看该条信息的详细信息。

添加留言:用户可以在首页点击我要咨询、我要建议、我要投诉、我要表扬、我要反映、我要求助、我要报修或直接在 “我有话说”等多种方式进入提问页面。用户在此可以输入自己的信息和需要反馈的问题,点击保存之后会出现一个对话框,在这个对话框里请务必记住自己的受理单号,以便于查询并进行评论,待受理单位收到信息后会给予满意的答复。( 注:信件提交后,受理单位将在规定期限内办复,一般问题,限期3个自然日办结并回复;重大问题:一般在7个自然日内办复;复杂问题,由中心报分管领导决定并设置办理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

回复留言:受理单位管理员收到用户提交的问题之后 通过后台系统对用户的信息和问题进行回复。同时后台管理员可以对信息设置是否公开显示等操作功能,只有公开的信息前台页面才可以看到或被查询。(此功能限管理员使用)

查询留言:用户在进入查询页面,可以输入受理单号(唯一),主题,主题内容,问题类型,来访者姓名等信息,进行信息筛选查询。

留言评论:在信息详细界面,用户待信息已受理之后可以给予受理单位评价。评论内容包括好评、中评、差评以及附加评论内容。为了防止他人冒名评价他人内容,故意扰乱他人名义,需要在评价之前输入受理单号,只有与自己匹配的留言信息,方可进行评论。

添加对象:后台管理人员可以设定用户在提交表单信息时的对象,比如(学校的处室,部门,机构等等)便于用户在提交表单时选择提交对象,只有该对象的管理员账号才能查看用户提交的信息,其他管理员无法看到,但系统管理员可以查看任何部门或处室机构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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