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育阳光服务工作要点
文字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3日 16:56:17
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2014年教育阳光服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是全省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全面推进的关键一年,省教育阳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规范、完善、创新、提高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服务职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湖南教育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调,便民利民、高效优质的教育阳光服务体系为目的,以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为重点,按照“全面规范、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科学操作,抢前抓早,扎实工作,注重实效,确保省、市(州)、高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全面运行,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育阳光服务站、点全面建成。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
借鉴省内外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涉及中心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运行有制度、工作有标准、行为有约束、实绩有考核的管理机制。
(二)规范服务事项
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照相关部门职能对教育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严格规范,确保“人进、事进、权进”。
(三)抓好平台建设
重点加强以实体平台为主要载体的教育阳光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中心服务大厅规划布局,年内建设好接待大厅;积极协调做好网络平台的应用设计、平台构建等工作,力争在5月份前建好教育阳光网上服务大厅。
(四)做好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基础工作
统一全省教育阳光服务logo标志。规范网络域名、管理系统、监督系统以及省级教育服务公开事项,制定统一标准。
(五)指导、扶持市(州)、县(市、区)和学校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1.开展专项督查。对各市(州)、县(市、区)和学校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督查情况,对督查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并奖励经费用于工作支持。
2.组织专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对各级教育阳光服务工作负责人进行服务规范、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方面的专业培训。
3.召开两个会议。召开各市(州)教育阳光服务中心主任会议,部署有关工作;召开全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现场推进暨研讨会,对全省教育阳光服务工作进行再推进。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报纸、电台、电视、互联网、广告等多种媒介宣传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介绍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站、点的职能、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通过“湖南教育快讯”及时推介各级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相关情况和先进经验。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协调运行机制。通过网络查询、考察交流等方式,积极借鉴省内外相关成功经验和做法,提高工作水平;主动加强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间的协调与联络,建立多部门、多层次的协调运行机制,形成部门支持、多方合力、共同推动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学习教育。积极倡导讲学习、钻业务、求奉献的精神,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提高政策、业务理论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综合素质,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要求。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通过工作推进会、工作协调会,出台相关文件等形式,加强内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
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2014年4月4日